岗位职责:
1、在眼科主任领导下,作为眼底病、近视屈光方向的业务骨干,承担本专业组日常临床诊疗工作,参与门诊、病房及手术等核心业务。
2、独立或主导完成本专业组常见及疑难病例的诊治,熟练掌握并开展眼底病、近视屈光领域的各项诊疗技术及手术操作。
3、负责或参与眼科疑难重症病例的讨论与诊治,积极推动并参与多学科协作(MDT)诊疗。
4、参与科室学科建设与发展,积极引进并开展新技术、新疗法,提升专科技术水平。
5、承担临床带教任务,指导住院医师、规培医师及进修医师的临床学习与技能训练。
6、积极参与科研工作,结合临床实践开展或参与科研课题研究,推动临床科研成果转化。
7、严格执行医疗核心制度,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,规范书写医疗文书。
8、完成科室安排的其他临床、教学及科研相关任务。
任职要求:
1、基础医学类(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)或临床医学类相关专业,眼科学-眼底病、近视屈光方向,硕士及以上学位。
2、年龄在45周岁以下(1979年1月1日后出生)。
3、具备高年资(任职5年以上)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。
4、具有10年以上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眼科工作经验;或在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工作10年以上且担任科室主任/副主任职务三年及以上。
5、具有突出的临床技术特色和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,能熟练处理本专科疑难杂症,能独立带组完成手术,掌握相关学科领域国内创新的诊疗技术。
6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、团队协作精神、沟通能力和较强的学科发展意识。
7、特别优秀者,相关条件可适当放宽。
福利待遇:
1、提供相应工作岗位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薪酬。
2、对于引进的业务骨干,医院可提供安家费10-20万元。
3、根据不同学科特点和研究计划,确定课题并经立项评审,医院可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提供2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。
4、符合河北省选聘条件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或选聘手续,纳入医院事业编制管理。